揭秘服裝的甲醛危害
甲醛哪里來?
裝修污染中,罪魁禍首通常少不了甲醛。可我們穿的衣服上,為什么也會有甲醛的影子?其實生活中,我們處處都可能與甲醛遭遇,房屋、食品、衣服以及化妝品中都有甲醛。眾所周知室內的甲醛污染主要來自裝修材料,比如人造板材、塑料地板、化纖材料、地毯等。另外,也有不法商販將甲醛當作漂白劑、防腐劑使用,腐竹、牛肚、海參、魷魚、雞爪等中經常有通過使用甲醛泡發而保持新鮮的。而甲醛也大量使用在紡織印染中。甲醛是能用來防皺、固色、阻縮的良好助劑。
我們先從甲醛的特性說起。甲醛在常溫下是氣態,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現,易溶于水和乙醇,35~40%的甲醛水溶液叫做福爾馬林,用于防止尸體腐爛。甲醛是原漿毒物,能與蛋白質結合。
甲醛最主要的作用是防皺、防縮水。棉織物最大的麻煩就是出皺、縮水,再舒服的衣服,水洗后大量的皺褶會給人添加諸多麻煩。而甲醛能使棉花纖維里的纖維素分子長鏈發生交叉連接,也就是說,用甲醛處理過的衣服,水洗后不再起皺,也不會縮水了。因此部分廠家使用含甲醛的除皺劑,特別是一些生產廠為降低成本,使用甲醛含量極高的廉價助劑。這些衣物上的甲醛會在人們穿著和使用過程中逐漸釋出游離的甲醛,通過人體呼吸道、眼睛以及人體的最大器官——皮膚的接觸誘發病癥。
使棉織物不出皺還不縮水,是甲醛的一大貢獻,但因為甲醛有一定的毒性,使用過量或殘留超標,危險也隨之而來。由于用甲醛處理過的衣服不僅氣味難聞,而且會使衣服的耐穿程度減弱,顏色也會逐漸發黃,所以免燙處理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進行水洗。如果水洗工序完成得不徹底,服裝中甲醛殘留物就會超標,這樣的衣服也會散發出刺激的味道。
除了可以防皺外,甲醛還隨著顏色鮮艷的染料用于紡織品中。一些服裝為保持五彩斑斕印花的色澤度和印花的耐久性或為改善手感,通常用含有高量甲醛的印染助劑染色、固色;而黑色、深藍等顏色較深的織物中,也常在面料中添加甲醛為助劑,這樣可以有效防止掉色、褪色。
近期,遼寧省消費者協會在2012年2月15日召開毛針織品、牛仔褲等商品的比較試驗結果通報會,李維斯(LEVI’S)、杰克瓊斯(Jack&Jones)等品牌的牛仔褲因甲醛超標等問題被曝光。被檢出甲醛超標的牛仔褲有兩款,分別是山東格萊德紡織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李維斯(LEVI’S) 品牌牛仔褲,以及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經銷的杰克瓊斯(Jack&Jones)品牌牛仔褲。此外,據新華社2012年3月15日報道,國家質檢總局15日通報了皮鞋和衛生巾的國家監督抽查情況,有7種皮鞋和4種衛生巾的質量不符合標準規定。由此可見,甲醛著實容易被我們穿在身上!
甲醛除了容易從印染助劑中來,也容易從洗滌產品中后天獲得。近年來,洗衣行業屢有黑色傳聞,終于獲得消費者關注。近日第一財經記者喬裝成打工者,到福奈特、普蘭德兩大知名國際品牌的洗衣連鎖店“臥底”,引發了轟動一時的“虐衣門”。記者發現這些洗衣店的洗衣設備上銹跡斑斑,角落臟亂不堪,洗衣機里的水都已經發黑了,仍在反復使用。并且這些衣服,到了洗衣機里,不論貴賤,不管顏色,都真正做到"平起平坐","一視同仁"。而且和衣服"享受"衣同樣待遇的,還有理發店的毛巾、沙發套,床單,被罩甚至寵物的坐墊。洗衣店所謂的干洗基本上也都是水洗的,水洗工在去漬過程中,過多地使用化學藥劑漂色,導致褲子上有一塊發白,隨后拿到染色廠加工的衣物也不在少數。這樣的洗滌方法怎能不惹來甲醛的殺身之禍?
同時,家中的洗衣機也容易散布甲醛。多人合住、成員繁雜等問題不可避免,衛生、健康、安全問題值得我們深究,共用洗衣機的行為很容易也使污漬共用。即使是獨門獨戶使用洗衣機,若混合使用洗衣粉也容易造成甲醛危害。洗衣粉多含有表面活性劑,如果將洗衣粉和消毒液混合使用,很容易發生化學反應,使各自的功效減弱不說,還容易產生原本少量或沒有的化學污染物——甲醛。
甲醛有啥害?
甲醛通常為無色水溶液或氣體,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液體在較冷時久貯易混濁,在低溫時則形成三聚甲醛沉淀。蒸發時有一部分甲醛逸出,但多數變成三聚甲醛。甲醛在空氣中能緩慢氧化成甲酸,能與水、乙醇、丙酮任意混溶,pH 2.8~4.0。甲醛易燃、低毒,半數致死量(大鼠,經口)800mG/kG。其蒸氣能強烈刺激粘膜、具有致癌致性、屬于高毒物。在2006年確定為1類致癌物(即對人類及動物均致癌——"sufficient evidence of carcinogenicity")
甲醛具有刺激、致敏、致突變的作用。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現為對皮膚粘膜的刺激作用,甲醛是原漿毒物質,能與蛋白質結合、高濃度吸入時出現呼吸道嚴重的刺激和水腫、眼刺激、頭痛。皮膚直接接觸甲醛可引起過敏性皮炎、色斑、壞死,吸入高濃度甲醛時可誘發支氣管哮喘。高濃度甲醛還是一種基因毒性物質。實驗動物在實驗室高濃度吸入的情況下,可引起鼻咽腫瘤,還可誘發癌癥。
突出表現:?
已經于2011年8月1日在我國實施的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中,將服裝產品分作A、B、C三類,分別對應嬰幼兒用品、直接接觸人體皮膚產品和非直接接觸人體皮膚產品,各自規定的甲醛含量上限為20mg/kg、75mg/kg和300mg/kg。同時,在服裝的吊牌上應該對各自類別進行標示,方便消費者鑒別選購。
特別對于皮膚細嫩還處于生長期的嬰幼兒來說,衣服長時間接觸皮膚,長時間穿著甲醛含量超標的服裝,會因皮膚接觸引發皮炎等疾病;還有,不論對孕婦還是普通成年人來說,長時間衣著甲醛超標衣物都可能導致未來的孩子先天畸形。





